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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星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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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4 03:43:21

华夏星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9:41:23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星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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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三板会字(2022)第 049号
致: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或“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鉴此,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2. 公司董事会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各个股东,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

会议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地址等事项。

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

经核查,根据公司2022年4月21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点在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出8
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93.870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8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的董事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2021
本次股东大会就《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 <2021 >
《关于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593.8701
表决结果: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

5. 《关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

7.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8. 2022
《关于预计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1 公司与深圳市天下美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71.7713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宏、洪旭新、洪东伟、深圳华创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2 公司与深圳华夏红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412.4701
表决结果: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宏、洪旭新回避表决。

8.3
公司与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12.4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宏、洪旭新回避表决。

8.4
公司与深圳市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12.4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
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宏、洪旭新回避表决。

8.5 公司与深圳市爱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18.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6
公司与深圳市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18.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7 公司与深圳市铭鑫尚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1,353.1713
表决结果: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洪东伟、深圳华创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8
公司与深圳市铭鑫尚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353.1713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洪东伟、深圳华创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9 公司与深圳市世纪海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526.7826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世纪海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10 公司与深圳市盘古之手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

8.11
公司与深圳豫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526.7826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世纪海翔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8.12 公司与深圳市喜相续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12.4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关联股东深圳市之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皇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洪宏、洪旭新回避表决。

8.13 公司与深圳颍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353.1713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关联股东洪东伟、深圳华创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8.14 公司与上海皓舟凯枫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1 关于选举洪宏担任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2 关于选举隆艳艳担任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

9.3 关于选举姚华镔担任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4
关于选举洪旭新担任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9.5 关于选举洪纯香担任董事的议案
1,593.8701
表决结果: 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1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11. 《关于修改<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1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程亚菲担任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关于选举李楚茵担任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93.8701万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100% 0 0
权总数的 ;股反对;股弃权。


四、 结论意见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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